文化

以廉为本

稿件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2-06 08: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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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以深化廉洁教育强化不想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藏着廉洁思想的源头活水,了解我国古代廉洁思想、廉政制度,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养分,对涵养不想腐的自觉、厚植历史根基和文化根脉,具有积极意义。即日起,本版开设“爱廉说”栏目,邀请专家学者撰写系列文章,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思想精华,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深厚而持久的文化滋养。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要敬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维。

  廉洁,自古以来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鲜明的价值取向。在漫长的五千多载的传承中,我们的祖先积累了丰厚而独特的廉洁文化遗产。

  赴上游澄源,以浚其流;返根脉撷华,可开其新。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需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营养。梳理与把握中国历史上廉洁思想产生的背景与发展脉络,对吸收这些传统廉洁文化精华,更好地挖掘其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古代廉洁文化在早期经历了长期发展和深刻孕育

  “廉”字,据说最早见于《尚书·皋陶谟》。《说文解字》释之为“仄也”,段玉裁注释为“堂之边曰廉”。换言之,“廉” 字本义为堂屋的侧边,因为侧边笔直而有棱角,所以用于人则指正直端正,用于政则指公平清正。

  相传早在黄帝时,就出现了“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的现象,与之相对,廉洁思想文化也渐次萌生。《尚书·尧典》中记载了尧为政“允恭克让”“克明俊德,以亲九族”“敬授民时”等思想,就包含了统治者应当勤政、节用、爱民、尚贤等含义。

  及至周朝,周取代商。有鉴于商纣王倒行逆施、自取灭亡的教训,周初统治者认为唯有“敬德保民”,方能江山永固。在制度设计层面,周王朝中央已有史官系统和宰官系统承担监察官员的职能。出土于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的西周青铜器四十三年逨鼎上有铭文写道“毋敢荒宁,虔夙夕惠雍我邦小大猷”“雩乃敷政事, 毋敢不规不型”,便是周宣王对官员单逨务必勤勉谨慎、讲求清廉、杜绝贪腐的训诫。

  经过如此长周期的积累,终于在大约战国时期的 《周礼·天官冢宰》正式提出了“一曰廉善, 二曰廉能, 三曰廉敬, 四曰廉正, 五曰廉法, 六曰廉辨”较为系统的廉洁思想,简称“六廉”。东汉大儒郑玄对“六廉”进行过专门注释:“善,善其事有辞誉也。能,政令行也。敬,不懈于位也。正,行无倾邪也。法,守法不失也。辨,辨然不疑惑也。”具体而言,“善”多用来描述心地纯洁、动机端正的状态,故“廉善”指的是为官处事心地纯良、公正无私。“能”通常指能力与才干,前置一个廉字,则意味着人之才能虽有大小之别,但更为关键的是使用方向,因此“廉能”旨在强调用廉洁来指导能力发挥正向价值。“敬”字顾名思义,是从内心产生一种恭敬之意,进而外化为恪尽职守、勤勤恳恳的作风,“廉敬”指代的是官员队伍的执政风气。“正”往往意味着不偏不倚、直道而行,“廉正”毫无疑问指代行为中规中矩、合乎规则。“法”字肇始于西周,彼时铜器铭文首造“灋”字,也大量记录了具体条令及案例,“廉法”讲的是用法廉洁,不可徇私舞弊。“辨”字面意思可谓明辨是非,然加上主语则指官吏在制定规则、发号施令、待人接物、处理诉讼时务必中允得当,“廉辨”便包含了明辨是非、言辞达意的意蕴。要言之,“六事”指主观动机、能力取向、执政作风、行为方式、守法执法、是非辨别等六个方面。在这六个方面都做到妥当全面,就是“六廉”。它系统性地把廉洁作为考核官吏的核心指标,遂成为西周以来我国古代廉洁思想的高度归纳和集中体现。

  古代廉洁文化持续发展并不断细化

  秦汉时期,廉洁思想随着大一统局面的建立而趋于与法律条文、制度设置紧密融合。据考古研究,在云梦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和岳麓书院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中,都涉及官员 “五善” 的要求, 即 “一曰忠信敬上, 二曰清廉毋谤, 三曰举事审当, 四曰喜为善行, 五曰恭敬多让”。“忠信”“清廉”“恭敬”等廉洁文化元素成为秦朝制度性规范的内容。汉代亦如此,《监御史九条》《刺史六条》等, 以法律形式明确各级官吏的廉洁底线。

  魏晋南北朝时期,廉洁文化持续发展。虽然时局动荡,廉洁始终是秉钧者选人用人、进行赏罚的关键标准。诸葛亮治蜀时著有《便宜十六策》,其中在《治乱》一篇中表明了他对廉洁的看法:“理上则下正, 理身则人敬。”意在谆谆嘱托为官者要立德修身、廉洁自律、修齐治平、上率下行。

  隋唐时期廉政制度陆续成型。唐代沿用御史台设置,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其建制更加精细和完备。除机构设置外, 还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吏治廉洁的法律条规。比如《唐律疏议》,对官吏贪污贿赂的行为及处罚作了严格规定,与官吏铨选、考课、监察制度一起,构成行之有效的廉政机制。

  宋元明清时期廉洁文化不断细化,也更下沉到民间。宋代吕本中在《官箴》中强调“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元代张养浩在《庙堂忠告》中写道:“廉以律身,忠以事上,正以处事,恭慎以率百僚。”明代有士大夫更将“吏不畏吾严, 而畏吾廉”,“公生明, 廉生威”作为座右铭。清代廉吏于成龙写下《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六条戒律,堪为一时表率。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时期的名门家风家训中皆强调“廉洁”之重要性。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说“惟俭可以助廉”。司马光给儿子司马康写的《训俭示康》开篇就写道:“吾本寒家,世以清白相承”,司马康谨记父亲教诲,入仕后“为人廉洁”。郑义门师俭堂中,“师俭”被列为治家的支柱之一,郑氏规范中有记载“师俭则无欲,无欲则廉”。

  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历史条件所限,古代的价值观念和制度设计客观上并非完美,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与僵化陈腐之处,但这些鲜活真实的历史素材为我们今天研究古代廉洁文化提供了生动案例和思想借鉴。

  运用历史智慧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返本开新,以古鉴今。大致说来,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至少包含着三重弥足珍贵的特质:

  一是注重以德为先,以廉洁修养指引和涵养社会风尚。人无德不立,树立以德为官、以廉为政的清廉楷模,是历朝历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共同特征。二十四史中不胜枚举的《廉吏传》《循吏传》《良吏传》等,都是把一代代廉官良吏青史留名,激励后人学习践行。

  二是强调民惟邦本,以廉洁文化培育和引领价值取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历代的众多思想家、政治家都意识到,民心向背关乎国运兴衰,只有切切实实遵从百姓意愿,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可以说,民本思想既是政治主张,也是实践要求;既是廉洁文化的出发点,也是廉洁文化的落脚点。

  三是重视依法治国,以廉洁思想明确与规定为官之道。从西周时期的《尚书·召诰》、青铜器逨鼎铭文,秦汉时期简牍中的《为吏之道》《刺史六条》,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魏律》《便宜十六策》,隋唐时期的《唐律疏议》《风俗廉察四十八条》,再到明清时期的都察院……这些法律制度从约束内容、制约对象、条例规范、考课流程、奖惩规定和防范措施等多方面,在长周期内建立了一套日渐完善的全方位、多角度廉政体系,在今天依然值得我们思考借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很多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资源,我们可以从中汲取以廉为本、崇德尚廉、持廉守正等传统廉洁文化精华,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运用历史智慧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王学斌,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文史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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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廉为本

2026-02-06

开栏的话: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以深化廉洁教育强化不想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藏着廉洁思想的源头活水,了解我国古代廉洁思想、廉政制度,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养分,对涵养不想腐的自觉、厚植历史根基和文化根脉,具有积极意义。即日起,本版开设“爱廉说”栏目,邀请专家学者撰写系列文章,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中的廉洁思想精华,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深厚而持久的文化滋养。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要敬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维。

  廉洁,自古以来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鲜明的价值取向。在漫长的五千多载的传承中,我们的祖先积累了丰厚而独特的廉洁文化遗产。

  赴上游澄源,以浚其流;返根脉撷华,可开其新。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需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营养。梳理与把握中国历史上廉洁思想产生的背景与发展脉络,对吸收这些传统廉洁文化精华,更好地挖掘其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古代廉洁文化在早期经历了长期发展和深刻孕育

  “廉”字,据说最早见于《尚书·皋陶谟》。《说文解字》释之为“仄也”,段玉裁注释为“堂之边曰廉”。换言之,“廉” 字本义为堂屋的侧边,因为侧边笔直而有棱角,所以用于人则指正直端正,用于政则指公平清正。

  相传早在黄帝时,就出现了“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的现象,与之相对,廉洁思想文化也渐次萌生。《尚书·尧典》中记载了尧为政“允恭克让”“克明俊德,以亲九族”“敬授民时”等思想,就包含了统治者应当勤政、节用、爱民、尚贤等含义。

  及至周朝,周取代商。有鉴于商纣王倒行逆施、自取灭亡的教训,周初统治者认为唯有“敬德保民”,方能江山永固。在制度设计层面,周王朝中央已有史官系统和宰官系统承担监察官员的职能。出土于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杨家村的西周青铜器四十三年逨鼎上有铭文写道“毋敢荒宁,虔夙夕惠雍我邦小大猷”“雩乃敷政事, 毋敢不规不型”,便是周宣王对官员单逨务必勤勉谨慎、讲求清廉、杜绝贪腐的训诫。

  经过如此长周期的积累,终于在大约战国时期的 《周礼·天官冢宰》正式提出了“一曰廉善, 二曰廉能, 三曰廉敬, 四曰廉正, 五曰廉法, 六曰廉辨”较为系统的廉洁思想,简称“六廉”。东汉大儒郑玄对“六廉”进行过专门注释:“善,善其事有辞誉也。能,政令行也。敬,不懈于位也。正,行无倾邪也。法,守法不失也。辨,辨然不疑惑也。”具体而言,“善”多用来描述心地纯洁、动机端正的状态,故“廉善”指的是为官处事心地纯良、公正无私。“能”通常指能力与才干,前置一个廉字,则意味着人之才能虽有大小之别,但更为关键的是使用方向,因此“廉能”旨在强调用廉洁来指导能力发挥正向价值。“敬”字顾名思义,是从内心产生一种恭敬之意,进而外化为恪尽职守、勤勤恳恳的作风,“廉敬”指代的是官员队伍的执政风气。“正”往往意味着不偏不倚、直道而行,“廉正”毫无疑问指代行为中规中矩、合乎规则。“法”字肇始于西周,彼时铜器铭文首造“灋”字,也大量记录了具体条令及案例,“廉法”讲的是用法廉洁,不可徇私舞弊。“辨”字面意思可谓明辨是非,然加上主语则指官吏在制定规则、发号施令、待人接物、处理诉讼时务必中允得当,“廉辨”便包含了明辨是非、言辞达意的意蕴。要言之,“六事”指主观动机、能力取向、执政作风、行为方式、守法执法、是非辨别等六个方面。在这六个方面都做到妥当全面,就是“六廉”。它系统性地把廉洁作为考核官吏的核心指标,遂成为西周以来我国古代廉洁思想的高度归纳和集中体现。

  古代廉洁文化持续发展并不断细化

  秦汉时期,廉洁思想随着大一统局面的建立而趋于与法律条文、制度设置紧密融合。据考古研究,在云梦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和岳麓书院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中,都涉及官员 “五善” 的要求, 即 “一曰忠信敬上, 二曰清廉毋谤, 三曰举事审当, 四曰喜为善行, 五曰恭敬多让”。“忠信”“清廉”“恭敬”等廉洁文化元素成为秦朝制度性规范的内容。汉代亦如此,《监御史九条》《刺史六条》等, 以法律形式明确各级官吏的廉洁底线。

  魏晋南北朝时期,廉洁文化持续发展。虽然时局动荡,廉洁始终是秉钧者选人用人、进行赏罚的关键标准。诸葛亮治蜀时著有《便宜十六策》,其中在《治乱》一篇中表明了他对廉洁的看法:“理上则下正, 理身则人敬。”意在谆谆嘱托为官者要立德修身、廉洁自律、修齐治平、上率下行。

  隋唐时期廉政制度陆续成型。唐代沿用御史台设置,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其建制更加精细和完备。除机构设置外, 还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吏治廉洁的法律条规。比如《唐律疏议》,对官吏贪污贿赂的行为及处罚作了严格规定,与官吏铨选、考课、监察制度一起,构成行之有效的廉政机制。

  宋元明清时期廉洁文化不断细化,也更下沉到民间。宋代吕本中在《官箴》中强调“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元代张养浩在《庙堂忠告》中写道:“廉以律身,忠以事上,正以处事,恭慎以率百僚。”明代有士大夫更将“吏不畏吾严, 而畏吾廉”,“公生明, 廉生威”作为座右铭。清代廉吏于成龙写下《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六条戒律,堪为一时表率。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时期的名门家风家训中皆强调“廉洁”之重要性。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说“惟俭可以助廉”。司马光给儿子司马康写的《训俭示康》开篇就写道:“吾本寒家,世以清白相承”,司马康谨记父亲教诲,入仕后“为人廉洁”。郑义门师俭堂中,“师俭”被列为治家的支柱之一,郑氏规范中有记载“师俭则无欲,无欲则廉”。

  需要指出的是,因为历史条件所限,古代的价值观念和制度设计客观上并非完美,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与僵化陈腐之处,但这些鲜活真实的历史素材为我们今天研究古代廉洁文化提供了生动案例和思想借鉴。

  运用历史智慧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返本开新,以古鉴今。大致说来,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至少包含着三重弥足珍贵的特质:

  一是注重以德为先,以廉洁修养指引和涵养社会风尚。人无德不立,树立以德为官、以廉为政的清廉楷模,是历朝历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共同特征。二十四史中不胜枚举的《廉吏传》《循吏传》《良吏传》等,都是把一代代廉官良吏青史留名,激励后人学习践行。

  二是强调民惟邦本,以廉洁文化培育和引领价值取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历代的众多思想家、政治家都意识到,民心向背关乎国运兴衰,只有切切实实遵从百姓意愿,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可以说,民本思想既是政治主张,也是实践要求;既是廉洁文化的出发点,也是廉洁文化的落脚点。

  三是重视依法治国,以廉洁思想明确与规定为官之道。从西周时期的《尚书·召诰》、青铜器逨鼎铭文,秦汉时期简牍中的《为吏之道》《刺史六条》,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魏律》《便宜十六策》,隋唐时期的《唐律疏议》《风俗廉察四十八条》,再到明清时期的都察院……这些法律制度从约束内容、制约对象、条例规范、考课流程、奖惩规定和防范措施等多方面,在长周期内建立了一套日渐完善的全方位、多角度廉政体系,在今天依然值得我们思考借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很多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资源,我们可以从中汲取以廉为本、崇德尚廉、持廉守正等传统廉洁文化精华,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运用历史智慧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王学斌,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文史教研部教授】